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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刑案|涉犯人口販運遭起訴,打成恐嚇取財獲緩刑



 

這是一起發生在「新北」的案件


告訴人因債務問題找友人幫忙,因緣際會下認識了當事人。當事人介紹告訴人「國外高薪工作」,原先雙方皆討論完畢,對方卻在事後反悔,使當事人氣憤不已,一氣之下找朋友一同圍堵告訴人,迫使告訴人拍攝裸照、簽署本票還款。


心生畏懼的告訴人跑到警局報案,使當事人被傳喚到案。又因警方發現兩人對話紀錄中,談論到關於國外工作、購買泰國機票等事宜,而使當事人被警方以「人口販運」為由羈押禁見。


原以為只是債務糾紛,到警局釐清案件就可以回家的當事人,卻遭「人口販運」而被羈押禁見。好險當事人在前往警局時就與家人聯繫,並通知家人協助找律師,當事人家人經打聽下,找到「專精刑案」的法律顧問。


法律顧問在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,向法官主張「當事人是提供國外工作給告訴人,並非以強暴、脅迫方式。」且告訴人在Line通訊軟體中,承諾有意願到國外工作,不能因對方事後反悔,而定論當事人涉犯「人口販運」。


最終,在法律顧問嫻熟處理下,成功駁回檢察官的論點,將「人口販運」打成「恐嚇取財」獲緩刑宣告,可易科罰金的好結果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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