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夫妻失和,帶走孩子!恐觸法!

  • 作家相片: 魏小雯 謙聖
    魏小雯 謙聖
  • 2021年9月27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已更新:2021年10月4日


 

【家事律師來開講】


小明和妻子結婚五年,育有一名四歲的孩子

但兩人感情失和,目前已分居一年


在夫妻分居的生活中

孩子會定期輪流去雙方家中住


但有天,老婆不讓孩子回小明家

也開始失聯,拒絕孩子與小明接觸

焦躁萬分的小明該怎麼辦?


小心!妻子恐觸法!


在分居期間,因雙方婚姻關係仍存在

依民法規定,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的共同監護人

父母雙方都擁有子女的監護權(親權)

也就是說雙方各自都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


在上述情境下

如果配偶無故禁止小明與孩子接觸

導致小明的權利受到侵害

妻子就有觸犯「略誘罪」的可能


且若在分居超過半年的狀況下

(沒有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或法律另有規定)

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監護權!

擁有了監護權可以把孩子接回來同住

或訂出明確的探視時間看孩子(探視權)


「有事找謙聖,找謙聖沒事」

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
謙聖提供免費線上諮詢平台

立即諮詢請點→(LINE:@law316)

Comments


​面對刑事訴訟,您準備好了嗎?
運用律師思維從您的角度思考案情,為您找出案件突破口,掌握勝訴關鍵!

     專業服務項目

戒癮治療、勒戒抗告、毒品販賣、運輸、毒品轉讓、種植大麻

網路交友詐騙、人頭帳戶、詐騙機房/車手、貸款、打工詐騙

債務協商、各類重大刑事案件、妨害自由、傷害罪、恐嚇取財

離婚協商、訴訟、爭取贍養費、夫妻財產分配、侵害配偶權等

爭取不起訴、無罪
爭取不起訴、無罪

     實體服務據點

台北所|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64號6樓

桃園所|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

​來電諮詢|03-3150634(平日9:00~18:00)

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位置圖
  • Instagram
  • Facebook

© By Chien Sheng Law Firm x LORE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