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在Telegram上向陌生男子購買大麻
男子以託運零食為由把大麻藏於餅乾盒內
順利的將大麻從美國空運抵達台灣
但申報進口時被關務人員察覺有異、通報警方
警方開箱查驗後發現了藏匿的二級毒品
但為了追查出實際領取貨物者
便先將包裹放行、暗地裡繼續追蹤
就在包裹照舊送達當事人手中時
刑事警察大隊就直接持拘票將當事人拘提到案
當事人因此被依「運輸第二級毒品」罪嫌偵辦
面對法定刑度十年以上甚至是無期徒刑的罪名
當事人特地找到專辦毒品的法律顧問協助處理
法律顧問接手本案後發現
起訴書上指出本案進口大麻有「意圖販賣」的可能
要知道若坐實嫌疑,當事人將失去一次減刑機會!
為此毒品律師詳閱了所有卷宗資料後
確認並沒有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有計劃販賣大麻
便在法庭上針對此點強攻「證據不足」!
除此之外再從案發經過、犯罪情節等因素
透過律師精湛的辯護,盡全力將刑期壓到最低
最終,法律顧問不僅爭取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中
「供自己施用而運輸毒品且情節輕微者,得減輕其刑」
還讓法官認同本案情堪憐憫適用刑法59條再次減刑
成功將本次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」
減刑到只剩兩年有期徒刑,且得緩刑宣告!
面對毒品重罪不要害怕
找到對的律師就能幫安全你度過難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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