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起刑事案件的委託人是位泰國新住民
由於當事人的同鄉因為毒品案件被逮捕
為了爭取自己的減刑機會而指認當事人
同鄉便向警方辯稱:
手槍是共同持有,大麻是當事人叫我種的
警方現場查獲的大麻花、葉也是當事人的
當事人因此涉嫌製造二級毒品、持有槍枝等罪名
面對同鄉的多項指控,當事人委屈萬分
在詢問了多家律師事務所後決定委任法律顧問
我們身為專攻毒品案件的法律事務所
除了有上百件成功判決證明實力以外
處理案件也從不以「認罪」作為第一考量
畢竟官司攸關一個人的人生、未來
只要案件中有一絲起死回生的機會
本所便會以掙回當事人的清白作為首要目標
法律顧問介入瞭解後便馬上發現重大瑕疵
也就是本次案件「證據嚴重不足」
因為本案除了證人的單一指述以外
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當事人的罪行
而「單純被指控」並不能作為定罪的唯一鐵證
因此本案的解法就是強攻「證據不足」!
在與當事人詳細溝通辯護方向後
毒品律師便開始著手擬定訴訟策略
以無罪推定原則與證據法則來做攻防
還列舉最高法院的判決強調證據充足性問題
盡全力拯救無辜被波及的當事人!
最終,法律顧問不負當事人的期望
成功爭取到「製造二級毒品、槍砲」不起訴!
不論國籍身分,在台灣遇到毒品案件
交給法律顧問最放心!
🔔毒品案件指認上游有什麼好處?
由於法律規定毒品案件供出上游可以減刑
所以讓許多毒品人口會積極的咬出上游
有時指認是真的;但有時咬的頭是假的
但也不能因他人指控而認為被告一定有罪
這也是刑法規範的「無罪推定原則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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