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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緩起訴期間被逮施用二級毒品,獲判繼續維持緩起訴(二緩)


 

假交友真釣魚,緩起訴期間吸毒被抓怎麼辦!?經律師之手,爭取“繼續維持緩起訴”成功!



當事人在交友軟體Grindr上結識了一位「朋友」,兩人相談甚歡,對方主動邀約當事人見面「一起嗨」!沒想到對方一來到家中,就開始以「你東西夠不夠」、「要怎麼玩?」引誘當事人拿出毒品。想當然,不疑有他的當事人,一拿出東西來,對方便立即表明自己是警察,將當事人抓回警局驗尿。



先前因吸食二級毒品,正處戒治療程的當事人,擔心自己在緩起訴期間,又被驗出陽性反應,會使原先爭取到的緩起訴被撤銷!心急如焚的當事人,立即四處打聽,最後在朋友的介紹下,找到了律師!



律師在處理“戒癮治療”部分,有相當豐富的經驗!針對緩起訴期間再犯,無論「二緩、三緩或四緩」;甚至是極為困難的勒戒抗告,都有相當漂亮的成功案例!



律師在接手此案後,立即針對當事人的案由、自身條件與背景,量身打造一份戒癮治療聲請狀!並配合律師律師在庭上專業精湛的答辯。最終,成功說服檢察官再次給予當事人機會,拿下繼續維持緩起訴(二緩),這相當漂亮的結果!



🔔為什麼大多數吸毒者都不想觀察勒戒?


在戒治所內觀察勒戒類似在監獄中生活大約40天,除了限制人身自由以外工作也將大受影響,並且若遭評估為「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可能性」,檢察官就會再聲請強制戒治、延長勒戒時間(至少六個月以上,最長不超過一年)。


因此若想要避免觀察勒戒爭取戒癮治療,建議一開始就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律師,幫您穩穩拿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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