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是在「台南」發生的毒品案件。
根據毒品管制條例,販賣三級毒品者:
「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經專精毒品案件的法律顧問處理後,成功將刑度壓到最低,獲判緩刑!免牢獄!
本案當事人在蝦皮(Shopee)刊登「歡慶420XX獨享包」、「草本X香限量小包裝」等字眼,暗示販賣三級毒品-合成大麻素,被網路巡邏的員警識破,進而執行釣魚計畫。
第一次涉犯毒品案件的當事人,因為沒有把握好偵查階段,而遭檢察官起訴!擔心會因此入獄的當事人急忙找尋律師,所幸在朋友的介紹下,找到「專門處理毒品案件」的法律顧問。
法律顧問接手後,立即檢閱卷宗資料,並從中發現「筆錄誤載」這個癥結點,主張員警並無當事人販毒成功的紀錄,起訴書應以「販賣未遂」論,最終在律師的專業辯護之下,成功讓法院認可律師提出的觀點,讓當事人獲得販賣三級毒品「緩刑」宣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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