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過程:
販賣二級毒品🔸不起訴🔸
本案被告是一位學生
被友人指證有『四次』販賣的行為
因而遭警方偵辦「販賣毒品的罪嫌」
後續被移送地檢署
※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
依毒品犯罪行為的不同,刑責有輕重之分: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>意圖販賣而持有>轉讓>持有>施用
本案當事人涉及的販賣二級毒品
刑責為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!
是刑期很重的毒品重罪!
此案件當事人
先前已有多次被咬販賣的案例
皆全部委任專精毒品刑案的謙聖處理
也不負當事人及家人的信任
之前的案件都順利幫當事人爭取到
販賣「緩刑」與販賣「不起訴」
而這次案件也一樣
謙聖律師秉持著專業處理案件的精神
與過往數次亮眼的績效
強攻員警移送警卷中「證據不足夠」的痛點
狠狠地全力攻擊
再次幫當事人爭取到
販賣毒品罪嫌「不起訴」的勝果
「安居」專案期間,員警為了爭取績效
都會大量逮補並移送販毒的嫌疑人
但只要抓準員警在速食追求績效的文化背景之下
往往能發現偵查案件中漏洞百出
就能順利讓販賣罪嫌的當事人
平安無事、成功脫身
毒品案件的專家,當您的靠山
「有事找謙聖、找謙聖沒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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