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過程:
本案當事人是來自香港的朋友
隻身一人來臺灣工作
卻被臺灣員警利用通訊軟體(Grindr)釣魚
而涉案吸食毒品
因本案當事人在找到謙聖前
才剛獲判第一個緩起訴
不到一個月內,馬上又再次被抓
如果(第二次)的吸食毒品案件
造成(第一次)的緩起訴被撤銷
可能會連帶影響當事人在台居留的資格
了解到情況嚴重性之後
謙聖馬上著手相關的準備工作
並以爭取「繼續維持緩起訴-二緩」為目的
與當事人密切配合、不斷討論
擬定出一套最合適的訴訟方針
最後順利幫當事人再拿到一次‘緩起訴戒癮治療’
謙聖毒品律師這邊再呼籲一次
毒品案件,緩起訴期間內再犯的人,比比皆是
謙聖曾多次幫當事人爭取到「繼續維持緩起訴」
甚至還有連續獲判四次緩起訴的戰績
所以遇到時,別慌張!
第一時間找謙聖來為您解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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