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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刑事案|約砲約到未成年少女判不起訴


 

這是發生在「高雄」的刑事案件


當事人在網路上約砲

意外約到未成年少女

少女家人知道這件事後

憤而對當事人提出刑事告訴


本來以為是成年人間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

當事人在事發後才得知少女未滿16歲

也因此惹上了與未成年性交罪的刑事訴訟

所以特地北上找到專門處理刑案的謙聖


※什麼是與未成年性交罪?※

妨害性自主罪其中包含乘機性交、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及與未成年性交等罪名。而與未成年性交罪,必須是雙方合意性交為前提才成立,否則就是觸犯強制性交罪。

依刑法第227條: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,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謙聖接下委任後首先要求當事人

先將少女在交友軟體的個人簡介截圖保存

發現對方在簡介中造假年齡之外

也從所有的對話紀錄中分析判斷出

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

『當事人知道對方未滿16歲!』


抓住了這兩點

謙聖在法庭上就展開強攻猛打

希望能夠還給當事人一個清白!


在官司經歷一番波折的處理之後

終於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

「與未成年性交獲判不起訴處分」!


遇到毒品詐欺不要怕、性犯罪也別緊張

「有事找謙聖、找謙聖沒事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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