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是一位剛當兵回來的年輕人。由於對汽車感興趣,當事人便決定到汽車美容店工作。在那裡,當事人認識了一位年齡相仿的同事,兩人時常一起加班、吃宵夜,時間久了,就變成了無話不談的好友。
當事人在汽車美容院工作三年後,一天和好友聊天過程中,突然靈光一閃,覺得既然我們都已經把本事學到,現在也有一點存款了,那為什麼不自己出來開店呢?
對於這個計畫,當事人和好友都感到非常興奮。兩人開始尋找場地、物色廠商、籌備資金等等。縱使平常加班非常勞累,晚上還是會幻想著新店落成而偷笑。
但這一切,卻被當事人的店長發現了。店長不能接受兩人學完技術就跑,還想要自己開店,便決定從中作梗。店長開始故意在工作上褒好友而貶當事人,並時常拉好友喝酒吃飯,叫當事人獨自加班。
時間久了,當事人開始覺得忿恨不平,但始終忍氣吞聲,只想著只要能忍到新店落成,就可以擺脫這個老闆,與好友一起打拼屬於自己的事業。
但就在兩人新店尚未落成前,好友在一次吃宵夜的時候,和當事人說,店長有意拓展分店,想要請好友擔任分店長。由於薪資、福利都很誘人,且不用承擔風險,好友想接下。
突然間,當事人被壓榨的畫面浮現,這陣子忍下的怒氣一下爆發了出來,兩人大吵了一架,感情就此決裂。
當事人辭掉了原本的工作,從那個生活圈消失,並還是想辦法讓店面順利開幕。但之前好友有預先給當事人一筆資金要投資在新店上,兩人分道揚鑣後,當事人因為家庭變故及新店剛落成需周轉而動用到那筆資金,因此埋下了一顆未爆彈。
多年後,因為當事人並未將錢還給好友,好友也連絡不到當事人,便向當事人提告,當事人被以「侵占罪」起訴。已經有了家庭的當事人收到這個消息,又急又慌,趕緊找來在刑事案件上成果豐碩的律師。
律師承接此案後,蒐集了對當事人當事人有利的證據,並擬訂訴訟策略,積極辯護!最終成功幫助當事人獲得「緩刑」的判決。
所以無論如何,跟錢相關的事情一定要處理好,否則一個不小心,可能就會導致官司纏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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