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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刑案|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


 

案情過程:

本案當事人是一名大學生,因網路遊戲,而認識未滿14歲的女生,與其女子交往,發生了性行為,並被對方的家長得知,進而提告。 在法律上,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,是最低刑度三年起跳的犯罪,不但不能易科罰金,也不符合緩刑法定刑度的標準,但是本案,謙聖訴訟策略運用得宜,成功向法官爭取,藉由刑法59條,為當事人獲得減刑,突破法定刑度的下限,並爭取到緩刑之結果。 雖然此案製作筆錄過程遠在南投山區,開庭在苗栗。但是謙聖,把每位當事人都當作自己重要的友人,即便距離再遠,一樣全程陪同、專業不打折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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