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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家事案|侵害配偶權向小三、太太求償,成功求償20萬5千!



 

本案發生於「新北」


當事人太太因需列印檔案,將手機交給當事人,這時LINE剛好跳出「好大、好想摸」等不正常的訊息。當事人點開查看對話,這時才發現太太與LINE名稱「大伯父」的關係不尋常。


太太外遇之外,當事人發現對方也是有家庭的人,怒火中燒!決定向太太與第三者提出告訴。並找上了精通「侵害配偶權」的法律顧問,協助處理本次案件。


在擁有兩人對話紀錄證據,並透過律師專業答辯之下,律師成功說服法官「被告做出超越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為」,介入他人婚姻,嚴重破壞了當事人婚姻圓滿及幸福之事實!


最終在法律顧問的努力及法官的明察秋毫下,成功幫當事人拿下「勝訴」,向第三者和太太求償到『新台幣20萬5千元的精神慰撫金』!


侵害配偶權案件也是法律顧問的拿手領域之一



🔔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

「配偶權」是民法上所保障的一種身分權

夫妻間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分保障不受侵犯

如果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外遇等不正常關係

他方可以向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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