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「桃園」的案件
某日凌晨,當事人丈夫的Line頻繁跳通知,當事人一看,發現是小三傳來的入骨訊息;近一步查看手機,甚至發現丈夫常與小三通電話,這時當事人才知道,原來自己深愛的丈夫出軌了。
當事人得知真相後,憤怒不已!決定向丈夫與第三者提告。並找上了精通「侵害配偶權」的法律顧問,協助處理本次案件。
在擁有兩人對話紀錄與錄音等證據,並透過法律顧問專業答辯之下,律師成功說服法官「被告做出超越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為」,介入他人婚姻,嚴重破壞了當事人婚姻圓滿及幸福之事實!
最終在法律顧問的努力下,成功幫當事人拿下「勝訴」,向第三者和老公求償到『新台幣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』!
🔔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
「配偶權」是民法上所保障的一種身分權
夫妻間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分保障不受侵犯
如果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外遇等不正常關係
他方可以向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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