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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家事案|侵害配偶權向小三求償,成功求償12萬!



 

這是發生在桃園的「侵害配偶權」案件


當事人與被告是搬家公司的員工兼好友。某次聚會,當事人帶著妻子一同出席,卻察覺太太與好友之間的氣氛有點曖昧。返家後,當事人便提出了他的疑問,一番追問下,妻子才坦白,前陣子與當事人吵架,曾到被告家中談心,並發生了一次性行為。


當事人知道真相後,大受打擊!一邊是自己的妻子、另一邊是自己的好友。實在嚥不下這口氣的當事人,找上了精通「侵害配偶權」的法律顧問協助,向介入婚姻的第三者提出了「侵權賠償」訴訟。


雖然僅有兩人對話紀錄證據,仍然透過專業律師的辯護策略,向法院主張被告頻繁傳送「有想我嗎?」、「要睡我家嗎?」、「想抱抱」等語言給當事人的妻子,此舉已超越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為,且嚴重破壞了當事人婚姻圓滿及幸福!


最終,經法律顧問嫻熟處理下,成功幫當事人向第三者求償到『新台幣12萬元的精神慰撫金』!


侵害配偶權案件也是法律顧問的拿手領域之一


🔔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

「配偶權」是民法上所保障的一種身分權

夫妻間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分保障不受侵犯

如果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外遇等不正常關係

他方可以向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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