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桃園的「侵害配偶權」案件
當事人與被告是搬家公司的員工兼好友。某次聚會,當事人帶著妻子一同出席,卻察覺太太與好友之間的氣氛有點曖昧。返家後,當事人便提出了他的疑問,一番追問下,妻子才坦白,前陣子與當事人吵架,曾到被告家中談心,並發生了一次性行為。
當事人知道真相後,大受打擊!一邊是自己的妻子、另一邊是自己的好友。實在嚥不下這口氣的當事人,找上了精通「侵害配偶權」的法律顧問協助,向介入婚姻的第三者提出了「侵權賠償」訴訟。
雖然僅有兩人對話紀錄證據,仍然透過專業律師的辯護策略,向法院主張被告頻繁傳送「有想我嗎?」、「要睡我家嗎?」、「想抱抱」等語言給當事人的妻子,此舉已超越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為,且嚴重破壞了當事人婚姻圓滿及幸福!
最終,經法律顧問嫻熟處理下,成功幫當事人向第三者求償到『新台幣12萬元的精神慰撫金』!
侵害配偶權案件也是法律顧問的拿手領域之一
🔔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
「配偶權」是民法上所保障的一種身分權
夫妻間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分保障不受侵犯
如果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外遇等不正常關係
他方可以向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我們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平台
立即諮詢點 → (LINE:@law316)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