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「桃園」的侵害配偶權案件
當事人與先生結婚超過二十餘年
原以為兩人幸福的婚姻會持續下去
沒想到卻在近期意外察覺
自己的先生與事業合作夥伴有不正常往來
並且發現該位事業合作夥伴竟然明目張膽
在臉書上公開與當事人先生的親密合照!
孰可忍孰不可忍!
為了維護自己家庭的幸福
當事人找上法律顧問代為處理本次案件
向介入婚姻的第三者提出了侵權賠償訴訟!
在僅有兩人親密互動的證據之下
本所仍然透過專業律師的辯護策略
向法院證明被告與配偶超越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為
且嚴重破壞了當事人婚姻圓滿及幸福!
最終法律顧問成功幫當事人向爭取到
『新台幣3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』以外
也透過這次的訴訟讓丈夫大夢初醒
明白了幸福家庭的可貴、回到愛妻身邊
恭喜當事人破鏡重圓、好事成雙!
家事案件也是法律顧問的拿手領域之一
記住!當你求助無門時,法律顧問為你敞開大門!
🔔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
「配偶權」是民法上所保障的一種身分權
夫妻間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分保障不受侵犯
如果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外遇等不正常關係
他方可以向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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