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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家事案|侵害配偶權訴訟,向第三者求償30萬-勝訴


 

這是發生在「桃園」的侵害配偶權案件


當事人與先生結婚超過二十餘年

原以為兩人幸福的婚姻會持續下去


沒想到卻在近期意外察覺

自己的先生與事業合作夥伴有不正常往來

並且發現該位事業合作夥伴竟然明目張膽

在臉書上公開與當事人先生的親密合照!


孰可忍孰不可忍!

為了維護自己家庭的幸福

當事人找上法律顧問代為處理本次案件

向介入婚姻的第三者提出了侵權賠償訴訟!


在僅有兩人親密互動的證據之下

本所仍然透過專業律師的辯護策略

向法院證明被告與配偶超越普通朋友的社交行為

且嚴重破壞了當事人婚姻圓滿及幸福!


最終法律顧問成功幫當事人向爭取到

『新台幣3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』以外

也透過這次的訴訟讓丈夫大夢初醒

明白了幸福家庭的可貴、回到愛妻身邊


恭喜當事人破鏡重圓、好事成雙!


家事案件也是法律顧問的拿手領域之一

記住!當你求助無門時,法律顧問為你敞開大門!


🔔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

「配偶權」是民法上所保障的一種身分權

夫妻間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分保障不受侵犯

如果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外遇等不正常關係

他方可以向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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