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當事人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女方,兩人情投意合、相談甚歡。交往期間,女方頻繁接到異性來電,僅表示自己是受到前任騷擾;且社群軟體上,也只有獨照或是與朋友們合照。
沒想到兩人交往沒多久,當事人就卡上「侵害配偶權」的官司。一臉懵的當事人這時才得知,原來女方雖然年紀輕輕,但早就已經結婚。
只是談談戀愛卻卡到官司?!對方不僅態度強硬,甚至委託徵信社蒐證。第一次碰到這種事的當事人,十分擔心!剛好想到在「專精家事案件」法律顧問工作的朋友,便立即與朋友聯繫,並預約與主持律師面對面法律諮詢。
律師了解完整案件經過後,主張當事人與女方交往雖為事實,但對方剛大學畢業,難以判斷對方已婚。加上交往期間,女方有意隱瞞自己已婚事實,不能單論兩人有交往,就要求當事人負「損害賠償」責任。最終,在律師精湛的辯護之下,一一駁回徵信社提出的證據,成功讓當事人擺脫難纏的官司,原「侵害配偶權」需賠償百萬元,拿下「免賠」的好結果!
🔔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
「配偶權」是民法上所保障的一種身分權
夫妻間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分保障不受侵犯
如果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外遇等不正常關係
他方可以向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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