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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家事案|向小三求償三十萬,獲勝訴!



 

本案將介紹一則,關於當事人的丈夫和自己坦白有在外包養他人,知道真相後的當事人不但感到相當氣憤,還因此得憂鬱症;所幸當事人及時委任了「專精侵害配偶權」的法律諮詢顧問,成功向對方「求償三十萬元」。


某日,當事人的丈夫被同事及合夥人發現他外遇,因此要求當事人的丈夫趕緊和第三者分手;沒想到…在丈夫和小三提分手後,對方卻威脅他,要告訴當事人和孩子關於倆人的事。


見此狀況,丈夫就主動和當事人坦白,自己有在外包養他人;聽到自己深愛的丈夫竟做出這種事,當事人深受打擊,在知情後的每一日都受到折磨,於是去了精神科,被診斷出罹患憂鬱症,也因此事和丈夫離婚了


被第三者如此折磨得當事人,不甘心就此放過對方,於是從網路上尋求法律幫助,這時正好看見了「專精侵害配偶權」的法律諮詢顧問,急忙尋求幫助,希望能向第三者求償!


法律諮詢顧問受委任後,由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釐清案件來龍去脈,並迅速擬定訴訟方針,再與陳育騰律師攜手合作。主張當事人的證據是丈夫給的,且丈夫雖對話紀錄不見,不過卻有訂房紀錄、包養匯款紀錄;並傳喚丈夫當證人,丈夫也表示兩人在旅館都有發生性行為、是在包養網站認識、對方交往前就知道自己有家庭和小孩,因此才會是包養關係等語。


最終,在法律諮詢顧問有效地答辯之下,成功替當事人向第三者「求償三十萬」的好結果!


*法律諮詢顧問小百科*

➙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

「配偶權」是民法上所保障的一種身分權,夫妻間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分保障不受侵犯 ,如果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或外遇等不正常關係, 他方可以向配偶以及第三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訴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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