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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路上攔查,一定要出示證件嗎?


 

【刑事律師來開講】

遇到警察路上攔查,可以拒絕示出證件嗎?

小明是一名奉公守法的好青年

工作閒暇之餘會到夜店跳舞

某日,小明從夜店出來,警方上前攔查

警方要求小明出示相關身遭分證件以配合查證

小明覺得自己沒犯法,遭警方攔查深感委屈

所以拒絕出示身分證件!

Q.

小明是否可以拒絕出示身分證件?

A.

依據【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4 條第 1 項及第 6 條第 1 款】

警察行使職權時

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,並應告知事由

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

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 證其身分:

一、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。


二、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。


三、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、身體之具體危害,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。


四、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、預備、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。


五、滯留於應有停(居)留許可之處所,而無停(居)留許可者。


六、行經指定公共場所、路段及管制站者。

參照上開法律規定可知

警察攔查民眾以查證身分

必須符合法律之規定,始得為之!

警方不得任意恣意攔查民眾

縱使警方係於執行公務亦然(如巡邏勤務)

本次案例為

之前從事警察職業多年的謙聖律師所提供

在上述情況中,小明可以請求警方告知攔查的理由

若警方未告知理由,或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時

是可以拒絕出示證件!

雖然配合警察依法辦案是必要的

但遇到不合理的要求也可以勇敢拒絕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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