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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感冒糖漿含毒品,施用一級毒品獲判不起訴


 

服用感冒糖漿卻被驗到毒品陽性反應怎麼辦?難道要就此被冤判嗎?今天分享的案例,就是因為感冒糖漿而被認定有施用毒品的嫌疑,幸好毒品律師即刻救援,為當事人洗清罪嫌、拿下不起訴處分。



這是發生在花蓮的毒品案件,當事人由於工作關係而需要定期驗尿,不料卻因為服用的感冒糖漿中含有海洛因及嗎啡成分,讓自己卡到施用一級毒品案件。



職業特殊的當事人在事發後擔心不已,因為一旦被判定為施用毒品者,就算爭取緩起訴處分,也會嚴重影響多年打拼的職業生涯。深思熟慮後,當事人決定將案件交由專業人士協助處理,維護自身清白!



在諮詢許多律師事務所後,當事人輾轉找上了法律顧問。本所是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事務所,不僅有數百件毒品成功案例證明實力以外,也十分注重委託人的訴求與權益,因此當事人在聆聽完主持律師給予的法律見解後,便立刻放心將案件交給我們處理。



主持律師仔細瞭解案情後,決定替當事人爭取「不起訴處分」。畢竟在已知會定期驗尿的狀況下,誰會冒著影響人生、讓多年努力付出東流的風險,毫不避諱地施用毒品?



為了能夠還當事人一個清白,我們首先查詢大量醫學文獻與相關資料,搭配當事人多個月前的就醫證明以及個人背景狀況,量身撰寫陳報狀向檢察官表示:「當事人是因為身體不適,才服用先前診所開立的感冒糖漿,而藥物中含有鴉片酊成分,確實可能導致尿液呈現一級毒品陽性反應。」



除此之外也針對「身體不適」此點加以說明、提供新冠肺炎篩檢結果,證明當事人是因為確診不舒服才服用藥物,並非口說無憑!



最終經過法律顧問一番專業處理,本案甚至沒有開偵查庭,就成功透過陳報狀說服檢察官,讓其直接下達一份「施用一級毒品不起訴處分書」!非常恭喜當事人順利脫身、保住多年的心血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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