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毒品案|毒駕涉嫌公共危險,獲緩刑
- 魏小雯 謙聖
- 14分钟前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
【毒駕緩刑成功案例】施用毒品後駕車罪(刑法第185-3條)也能爭取緩刑、不入監、不留前科!
許多人誤以為「毒駕」(施用毒品後駕車)罪一旦成立,就一定會留下前科並需入監服刑。然而,實務上,透過專業律師的精心辯護與策略運用,是有可能成功爭取到緩刑,避免牢獄之災,不留刑事前科紀錄!法律諮詢顧問近期成功協助當事人獲得緩刑判決,以下為本所實際承辦案例說明,供面臨類似困境的潛在客戶參考。
一、案例背景|大麻代謝物超標,遭警方攔檢起訴
‧ 罪名:刑法第185-3條(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)
‧ 案件情節: 當事人X先生因深夜施用大麻後,駕車行經市區時遭警方攔檢,經尿液檢驗後,發現體內大麻代謝物濃度超出行政院公告之毒品檢測標準,依刑法第185-3條起訴。
★若未經專業辯護,此罪名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且將留下刑事前科,對未來造成嚴重負面影響。
二、律師團隊如何成功爭取緩刑?
法律諮詢顧問接案後,立即擬定精確辯護策略,重點如下:
▪️嚴謹審查檢驗程序合法性
仔細檢視警方抽取檢體、送驗流程是否合法有效,避免檢驗程序瑕疵造成不公的定罪結果。
▪️凸顯本案無實質傷害情節
強調當事人駕駛時未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或人員傷亡,僅屬「施用後駕車」,公共危險性情節輕微。
▪️展現當事人誠摯悔意與積極改過態度
當事人積極配合司法調查,主動參與法治教育課程及公益勞務活動,明確展現改過自新之意,讓法官放心其再犯機率極低。
▪️援引法院緩刑判例與標準
依據法院過往類似案例,強調當事人符合《刑法》第74條緩刑宣告條件,據此要求法官寬緩處理,爭取最有利判決。
三、成功判決結果|緩刑2年、不入監服刑、不留前科紀錄
法院經審理辯護意見與相關證據後,裁定如下:
▪️判決主文:
有期徒刑2個月,宣告緩刑2年。
▪️緩刑條件:
1、緩刑期間內繳納保證金新台幣6萬元。
2、參與1場法治教育課程。
3、完成40小時公益服務。
4、接受保護管束。
➙當事人完成上述緩刑條件後,即不需入監執行刑期,待緩刑期滿且無違反規定,便不會留下任何刑事前科紀錄,得以維護未來人生規劃順暢。
四、為何毒駕案件需要專業律師協助?
毒駕案件的關鍵在於「檢驗程序是否合法」及「能否符合緩刑要件」。專業毒品律師能夠:
1、仔細審核毒品檢驗證據,保護當事人不受不法或瑕疵證據影響。
2、擅用法院緩刑判例,爭取緩刑,避免牢獄之災。
3、指導當事人有效展示改善意願與態度,使法官認同給予更寬緩處置。
4、法律諮詢顧問專精毒駕案件辯護,擁有豐富實務經驗與成功案例,能迅速提供專業法律諮詢與辯護協助。
五、法律諮詢顧問|你的毒駕案件專業首選
面對毒駕指控,別輕易認定毫無希望,只要選擇專業的律師團隊,爭取緩刑、避免留下前科並非不可能任務。
若你或親友正陷於毒駕案件困境,歡迎立即與法律諮詢顧問聯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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