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「新北三重」的毒品案件
當事人被指控販賣二級毒品給友人
而被三重分局持搜索票與拘票衝住家
這起案件特別的是
當事人在家中看到監視器外有警察時
就緊急聯繫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法律顧問
法律顧問在第一時間快速瞭解完整狀況
並且只用極短的時間就已經做好沙盤推演
(電話另一頭伴隨員警急促敲門聲)
因此在當事人被抓到警局之後
我們馬上就派毒品律師到場協助陪同偵訊
了解到本案證據只有「證人指述」跟「對話紀錄」外
並沒有其他更直接有利、明確的證據…
簡單來說,只要好好強攻對話紀錄的內容
本案就有機會拿下「不起訴」判決!
法律顧問擬定完本次的辦案方針後
在地檢署提出「無罪推定」與「證據法則」來做攻防
因為雖然對話紀錄有講到「買毒品」、「約見面」
但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確實有見面跟交付毒品
所以在我們抓到這個關鍵的瑕疵漏洞後
就立刻向檢察官提出問題所在!
最終,在法律顧問的努力與檢察官的明察秋毫下
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「販賣二級毒品」不起訴
🔔販賣二級毒品刑期為何?
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
販賣二級毒品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
這是法定刑度相當嚴重的罪名
因此如果涉嫌販賣二級毒品請謹慎處理
建議尋找專辦毒品的律師陪同偵訊、開庭
畢竟你的每字每句,都會影響判決結果!
🔔毒品案件指認上游有什麼好處?
法律規定毒品案件供出上游可以減刑
所以造成很多毒品人口被逮捕後
會非常積極的供出上游
有時指認是真的;但有時咬的頭是假的
也因此不能因為有人指認被告販毒
就認為被告「一定有罪」!
這也是刑法規範的「無罪推定原則」!
※擷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:
供出毒品來源,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,減輕或免除其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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