販賣三、四級毒品未遂!?原本罪刑已定,經律師之手,成功上訴最高法院!!
本案發生桃園。當事人為了扛起家計,除了正業外,也兼職販賣毒品。某天不幸遇到警方釣魚,被依「販賣三、四級毒品未遂」起訴。
雪上加霜的是,當事人被查出販賣的的咖啡包混和三、四級毒品,再加重二分之一的刑期,最終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。後來上訴二審,卻因上訴理由不夠完整,連開庭辯解的機會都沒有,就被法院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決。
接連的噩耗讓當事人灰心喪志,但為了照顧年逾花甲的母親,當事人重振旗鼓,在網路上尋覓許久,終於找到擁有上百件毒品功案例的律師。
律師臨危不亂。在仔細瞭解案情並翻閱大量資料後,強調當事人涉犯的「販賣三、四級毒品未遂」一案,屬於需要強制辯護的重罪。無論如何都不該只經過程序就直接駁回,剝奪當事人上訴的權益。並積極援引例證提出辯駁。
身為刑事案件專業的律師,無論案情如何錯綜複雜,都能夠化繁為簡。直接針對案件核心設計訴訟策略,並竭力達成委託人訴求!!
經過律師不屈不撓的努力,終於為當事人成功上訴最高法院,拿下眾所期盼「撤銷原判決」的優秀結果!!
🔔販賣毒品的罪刑多嚴重?
根據毒品管制條例第4條,製造、運輸、販賣毒品的話會依據各級毒品有以下刑責。
第一級毒品:處死刑或無期徒刑;處無期徒刑者,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二級毒品: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三級毒品: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四級毒品: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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