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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違反藥事法不藥慌,獲緩刑



 

本案將介紹一則,關於當事人因健身需求,從國外輸入藥品來臺自用,結果卻因此被以「輸入禁藥」的罪嫌偵辦;所幸及時委任法律諮詢顧問,替當事人爭取到「緩刑」的成功案例

 

由於當事人的職業為健身教練,因此基於健身需求,當事人才在網路上購買藥品自用,沒想到…藥品在海關遭到扣押;當事人這才知道,原來自己所購買的藥品是禁藥!面對突如其來的官司,想到還有家庭要扶養的當事人,相當手足無措,於是急忙尋求「專精刑事案件」的法律諮詢顧問請求幫助。

 

法律諮詢顧問受委任後,由王聖傑主持律師快速掌握案件重點,並與蔡承諭律師攜手合作;主張當事人因職業需求,是為了輔助健身才購買藥品自用,對社會危害不大、且犯後坦承,態度良好,無前科、當事人願意繳納國庫和上法治教育課程;希望庭上能看在當事人有個穩定的工作、以及身為一家之主,有扶養家庭的負擔與責任,能給他一次機會等語,在庭上做出有效地答辯。

 

最後,在法律諮詢顧問的努力之下,成功替當事人爭取到「緩刑」!

 

*法律諮詢顧問小百科*

➙不小心輸入禁藥,會遇到哪些刑責?

未經核准而擅自輸入的藥品,即屬禁藥,若是因過失輸入禁藥,一但遭查獲,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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