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被指控販賣混和三、四級毒咖啡包
因此遭檢察官以販賣毒品罪嫌展開偵查
要知道販賣混合毒品法定刑度會加重1/2
若指控成立恐怕需面對十年半起跳的有期徒刑
面臨無端的重罪指控令當事人不知所措
在被警方釋回後便聯繫了專打毒品案的法律顧問
希望我們能夠將本案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
法律顧問接手介入瞭解後
認為本案除了證人的單一指述以外
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實當事人販賣毒品
而「單純被他人指控」並不能當作定罪的唯一鐵證
因此本案的解法就是強攻「證據不足」!
與當事人完整溝通辯護方向後
法律顧問便開始著手擬定訴訟策略
以「無罪推定」與「證據法則」來做攻防
還列舉最高法院的判決強調證據充足性問題
盡全力拯救無辜被波及的當事人!
在法律顧問的努力與檢察官的明察秋毫下
我們成功爭取到「販賣三、四級毒品」不起訴!
恭喜當事人完美的從毒品案件脫身
🔔法律顧問小提醒
依照我們過往經驗這類沒有其他證據的案件
最後會成罪的原因都在於當事人的自白!
如果像是遇到這類罪刑重大的刑事案件
(毒品販賣、運輸、製造刑責非常嚴重!
都至少是五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罪刑!)
建議尋找專辦毒品的律師協助、陪同偵訊
畢竟你的每字每句,都會影響判決結果!
🔔毒品案件指認上游有什麼好處?
法律規定毒品案件供出上游可以減刑
所以很多毒品人口被捕後會積極的供出上游
有些人說的是真的;但有些卻是胡亂咬人
也因此不能因為有人指認被告販毒
就認為被告「一定有罪」!
這也是刑法規範的「無罪推定原則」!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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