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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毒品案|遭指控販賣三、四級毒品,獲判不起訴!


 

當事人被指控販賣混和三、四級毒咖啡包

因此遭檢察官以販賣毒品罪嫌展開偵查


要知道販賣混合毒品法定刑度會加重1/2

若指控成立恐怕需面對十年半起跳的有期徒刑


面臨無端的重罪指控令當事人不知所措

在被警方釋回後便聯繫了專打毒品案的法律顧問

希望我們能夠將本案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


法律顧問接手介入瞭解後

認為本案除了證人的單一指述以外

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實當事人販賣毒品

而「單純被他人指控」並不能當作定罪的唯一鐵證

因此本案的解法就是強攻「證據不足」!


與當事人完整溝通辯護方向後

法律顧問便開始著手擬定訴訟策略

以「無罪推定」與「證據法則」來做攻防

還列舉最高法院的判決強調證據充足性問題

盡全力拯救無辜被波及的當事人!


在法律顧問的努力與檢察官的明察秋毫下

我們成功爭取到「販賣三、四級毒品」不起訴!

恭喜當事人完美的從毒品案件脫身


🔔法律顧問小提醒

依照我們過往經驗這類沒有其他證據的案件

最後會成罪的原因都在於當事人的自白!


如果像是遇到這類罪刑重大的刑事案件

(毒品販賣、運輸、製造刑責非常嚴重!

都至少是五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罪刑!)

建議尋找專辦毒品的律師協助、陪同偵訊

畢竟你的每字每句,都會影響判決結果!


🔔毒品案件指認上游有什麼好處?

法律規定毒品案件供出上游可以減刑

所以很多毒品人口被捕後會積極的供出上游

有些人說的是真的;但有些卻是胡亂咬人

也因此不能因為有人指認被告販毒

就認為被告「一定有罪」!

這也是刑法規範的「無罪推定原則」!


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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