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「高雄」的詐欺案件
當事人在報紙上看到徵才廣告
沒料到竟然會遇到詐騙集團!
詐騙集團表明自己是代書事務所
需要聘用員工協助處理客戶資料與收取金錢
讓急需工作的當事人不慎落入詐騙圈套中
多次依照指示從事「收水」的行為
(收水:收取詐騙贓款再轉交給詐騙集團)
因而被起訴三人以上共同詐欺的加重詐欺犯行
但事實上,此類詐欺案件
詐騙集團都只隱身幕後、使用虛擬ID作為聯繫
因此法律顧問認為若沒有積極證據
可以證明被告與詐欺集團有「三人以上」的犯意聯絡
不能僅僅憑藉當事人有客觀上的犯罪行為
就直接羅織罪名、強制入罪!
法律顧問除了先依序排列所有的證據資料外
也重新構建完整的事發經過
並針對實務上諸多相關案例的見解加以批判
全力以赴拯救無辜的當事人!
在本所專業詐欺律師的辯護下
成功讓承辦法官認同我們提出的觀點
本案確實無法證明被告與詐欺集團成員具有犯意聯絡
因此給了當事人一個大大的「無罪」判決
🔔詐欺案件注意事項🔔
詐欺是屬於刑事案件,如果被判決有罪,不僅有刑責問題,可能還需要面臨民事連帶賠償!別再說詐欺案件想安全下庄只能靠「認罪」!法律顧問處理訴訟就是要幫你洗清冤屈,拿到最漂亮的勝果!
🔔詐欺案件相關法定刑度為何?
一般洗錢罪: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普通詐欺罪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加重詐欺罪: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而幫助犯,則按正犯的刑責減輕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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