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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詐欺案|帳戶遭告誡,獲訴願成功



 

【警示帳戶告誡單成功爭取撤銷】詐欺案件收到告誡書,過了訴願期間,經律師處理成功爭取刑事案件不起訴及告誡處分由警局主動撤銷


一、案件經過

當事人因多年前,將帳戶借給未成年的家人使用,沒想到帳戶卻因此涉「詐欺、洗錢」,自己的帳戶也成了告誡戶;由於帳戶遭到限制,有些功能甚至被暫停,導致當事人生活上諸多不便,於是急忙向「專精詐欺案件」的法律諮詢顧問,請求幫助。


二、解決過程

(一)當事人在第一時間,即時聯繫法律諮詢顧問,並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的面談時間。

(二)面談時,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,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,並將事務所過往的成功案例以及承辦方式敘述給當事人聽。

(三)當事人深思熟慮後,決定委任法律諮詢顧問;法律諮詢顧問受委任後,由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擬定訴訟方針,再與所內的許博閎律師攜手合作。

(四)法律諮詢顧問在第一時間替當事人撰寫訴願書,並附上家人的不起訴處分書作為證據,再依照個案描述案情,表示當事人會因此交付帳戶並無違常情;且會超過可訴願時間的原因為,本件告誡處分並無書面告誡書,當事人是經銀行告知,才得知帳戶成告誡戶,因此按訴願法第56條第1項第6款規定,訴願提起期間應為銀行告知時才合理等。

 

三、官司結果

最終,在法律諮詢顧問的努力之下,替當事人「訴願成功」,使當事人終於能正常使用帳戶!

 

《專打詐欺律師,詐欺律師推薦》


*法律諮詢顧問小百科*

➙什麼是告誡戶?

告誡戶是因違反洗錢防制法,將自己的銀行帳戶、虛擬貨幣帳號或第三方支付帳號借給他人使用,而被警察處罰的人; 從2024年3月1日開始,這些帳戶會被限制,例如功能受限、暫停使用等,甚至直接關閉帳戶,限制至少持續五年。


➙什麼是訴願?

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,認為違法或不當,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損時,得以書面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,以為救濟;訴願之提起,需於行政處分送達或公告期滿後30天內為之(訴願法第14條第1項)

 

法律諮詢顧問,是業界知名的專打詐欺案件的律師事務所,同時王聖傑律師也是許多委託人指名的專打詐欺律師,如有任何法律問題 請立即私訊進行線上諮詢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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