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「新北」的詐欺訴訟
當事人與男友熱戀時向對方借了一筆錢
男友當場同意並使用手機轉帳至當事人的帳戶
想不到事後男友竟變成告訴人、對她提告詐欺罪嫌
並宣稱當事人是趁他熟睡時盜用手機自行匯款!
覺得莫名其妙的當事人特地找上法律顧問
希望專辦詐欺案件的我們能夠協助處理案件
法律顧問介入了解詳細事發經過後
覺得案件疑點重重、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!
首先,情侶間交往時有資金借貸很正常
不過欲登陸告訴人的網路銀行需要使用Face ID
且轉帳還需要一組密碼、其密碼無任何特殊意義
當事人也從來不知曉密碼,要如何盜用?
其次,詐欺罪成立的條件有兩項:
1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
2、使用詐術來騙他人交付
而本案當事人與告訴人間僅僅是借貸關係
並沒有意圖佔為己有或使用詐術來取得款項!
綜合上述觀點,我們規劃出了最佳的訴訟策略
除了完整釐清事發經過、仔細整理所有證據外
詐欺律師也在法庭上做出精湛的專業辯護
列舉一切對當事人有利的重點與個案比較
最終我們成功幫助當事人洗清冤屈!
恭喜拿到妨害電腦、詐欺「不起訴」處分
讓當事人不必背負莫須有的罪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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