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發生在「台南」的詐欺案件
當事人在臉書上尋找代辦銀行時
因急需用錢而誤入詐騙集團的圈套中
詐騙集團以「美化帳面金流」為由
約了當事人面交提款卡、存摺、網銀帳密
還拿走當事人的手機刪除對話紀錄
直到戶頭變成警示帳戶
當事人才驚覺自己遇到詐騙集團了!
身為家中支柱的當事人害怕本案若處理不當
將面臨刑事責任、刑期甚至是民事連帶賠償
於是在第一時間就立刻找到我們做法律諮詢
類似的詐欺案件法律顧問經手過無數次
處理起來也非常得心應手
就算此次案件缺少了一些對話紀錄
但是本所專打詐欺的律師會在法庭上
提供各類觀點、實例去說服法官
本案當事人真的是無辜的!
並沒有任何幫助他人犯罪的意思!
恭喜當事人最終順利拿到
「幫助詐欺、洗錢」不!起!訴!
🔔警示帳戶/人頭帳戶罪刑很嚴重嗎?
台灣政府為了洗刷「詐騙天堂」的汙名
陸續修法加重詐欺相關刑責
並且加強民眾反詐騙的宣導
因此許多法官會認為
「政府都有宣導,你怎麼還會變成人頭帳戶?」
因而有高達98%的人頭帳戶案遭判有罪
如果想要成為無罪的那2%,就更加應該謹慎處理!
️
一般洗錢罪: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普通詐欺罪: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而幫助犯,則按正犯的刑責減輕判刑
如有任何法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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