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0月6日|毒品案|警察釣魚販賣三級毒品緩刑本案是在「台南」發生的毒品案件 當事人原本是要跟上游退掉用剩的毒品 結果上游請當事人將毒品交付給他人 並將取回的金額當作退款 當事人照著上游指示做了後 沒想到那個「他人」其實是員警 沒錯!當事人就是遇到了釣魚執法! 根據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】...
2021年10月4日|毒品案|共同販賣三級毒品緩刑案件經過: 這是發生在「新北」的毒品案件 本案當事人是一對情侶 因為員警用執法釣魚的方式 而誤觸法網,卡到販賣毒品的罪嫌 (延伸閱讀:警方釣魚合法嗎?) 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三級毒品者: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 本案在一開始處理時就抓定方向!...
2021年9月30日|毒品案|種植大麻轉成持有種子這是發生在「台中」的毒品案件 當事人特地北上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,希望能讓最了解毒品案件的謙聖,幫忙度過此次難關。 ※依毒品犯罪行為的不同,刑責有輕重之分:製造、運輸、販賣>意圖販賣而持有>轉讓>持有>施用※ 事發經過: 員警實施網路巡邏時 發現當事人在網路上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