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22日|毒品案|施用二級毒品案件說明: 本案當事人因遭員警違法採尿而被捕。 事發後,心裡極度恐懼、不安,最後找到了謙聖! 提出自身訴求,表示自己絕對不能出事,因為還有孩子要養等等。 雖然案件發生自屏東,但謙聖還是接下這個案件! 最後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「不起訴處分」。
2021年4月20日|毒品案|施用二級毒品案件說明: 這次毒品案在臺北發生。 員警依然是以「釣魚」的方式,誘騙當事人出來嗨、出來玩! 以臺北來說,釣魚最兇的警局,松山分局絕對是第一名、新莊分局則是第二名 至於桃園釣魚前兩名,分別是中壢分局跟平鎮分局。 針對每個施用毒品的案件,還是要小心謹慎處理。...
2021年4月19日|毒品案|運輸大麻不起訴案件說明: 本案當事人涉及運輸二級毒品,法定刑度是最輕本刑十年以上的重罪,但並非沒辦法處理。 謙聖秉持一貫案件處理的精神,從事前分析、事中討論、開庭答辯,都成功的與當事人密切配合,依照謙聖所給予的指示,一步一步的穩穩拿下「不起訴」。 ...